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乐清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8/2024-2572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乐商务联发〔2024〕4号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部门:

《乐清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商务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公安局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乐清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乐清营业管理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清监管支局

2024年5月28日


乐清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商务联发〔2024〕27号)《温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温商务联发〔2024〕6号)《乐清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乐政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规模扩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力争2024年,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15%,渗透率48%;报废汽车回收量超0.6万辆;家电销售额增长6%,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8%;淘汰更新电动自行车0.5万辆;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新增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1个。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1.8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0.8万辆以上,二手车交易量1.8万辆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3个。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释放国家补助政策红利。严格落实中央、省级下达的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利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补贴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央、省、县级财政共担原则,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在乐清市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汽车下乡等各类活动。积极完成汽车以旧换新指标分解任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联合品牌厂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促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2.降低车辆购置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引导银行、保险叠加推出组合优惠产品助力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乐清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清监管支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落实电价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持续深化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支持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持续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鼓励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探索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规模化运作。引导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积极推进二手车出口海外支撑、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物流运输等四大体系打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联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销售企业等开展汽车嘉年华、展示展销、下乡进村等形式多样的汽车主题促销活动,营造浓厚汽车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范汽车后市场配件流通秩序,拓展汽车配件流通渠道,构建多渠道、多业态的汽车配件流通网络。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加强售后维修等人员管理培训,提供规范、便捷的维护维修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5.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家电品牌生产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落实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6.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依托乐清市特色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发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家电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支持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消费载体,联合知名家电企业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举办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推广活动。鼓励家装协会、电商平台、家电生产流通企业等联合开展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组织家电下乡、家电进社区和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提升便民化服务能力。鼓励市内各家电销售企业以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等服务网点。积极推进服务网络下沉乡镇、农村、社区,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家装厨卫换新消费

8.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鼓励市内家装销售企业开展家居惠民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鼓励金融机构按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装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支持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数字人民币等支付方式。(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乐清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清监管支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9.支持重点领域家装消费品换新。实施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让居民有装修意愿,切实提升居住品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推广家装厨卫消费新模式。支持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引导智慧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创建单位推广家装样板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大力发展绿色家装,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深入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做强一批装配化装修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和综合服务商,推进数字家庭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完善回收体系建设

11.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再生资源回收设施体系,畅通回收处理全链条,2024年新建分拣中心2万平方米。加大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培育1-2家重点企业,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利用中央、省专项资金,对重点企业建设分拣中心、回收网点、智能化回收平台等予以支持,推动回收供应链整合。探索“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回收企业升级回收设备和技术,提升机械化智能化分拣水平和分拣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2.完善报废车回收市场体系。结合我市汽车保有量和城市发展规划等,充分发挥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严控新增报废机动车拆解产能,做到有序放开市场,理性引导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规范市场秩序,严禁未经资质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支持资质企业上门收车,鼓励报废机动车就近拆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网上回收、免费拖车、注销登记等便利化服务,提倡“差异化收车,一车一价”,推广精细化拆解,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13.提升废旧物资回收便利化水平。依托县域商业体系、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建设,加大基层回收站点布局,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和基本保障类业态清单。鼓励乡镇、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电、家装回收“便民服务点”,提供回收临时存放、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为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城市、小区提供运输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支持提供家电、家装等回收废旧物资上门“收旧”服务,探索创新“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消费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同、政银企协作,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严格落实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指导政策实施和规范操作,制定工作落实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和要素保障。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等多项政策支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等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公安局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三)统筹活动促进。融合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汽车消费嘉年华”“绿色智能家电家装节”等系列活动不少于5场,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乐清专场活动,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答疑。鼓励协会、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进街区、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及时总结梳理本地区、重点企业在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复制推广。

(五)规范活动秩序。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平台和社会舆情,持续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以旧换新活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套补、骗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乐清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印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