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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7- 15 15 :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二)2021年认定的高企,其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为两批进行,我市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9日,请各申请认定企业务必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材料送至市科技局三楼305高新科(联系电话0577-62555172)以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分局,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二)材料递交。企业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打包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并做好目录,文件名称命名为“企业名称-企业信用代码-所属乡镇街区-新认定/重新认定-联系人-联系手机”。整理好的电子材料务必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送至市科技局三楼高新科(305)以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分局。

(三)注意事项。今年高新申报材料的纳税申报表,系统打印自带的电子章即可。

四、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乐清市科技局   林  钒 0577-62555172

乐清市科技局   吴云成 0577-62555172

乐清市税务局   叶卫红 0577-61886076

乐成税务分局   郑晓东 0577-57571177

柳市税务分局   南郑雷 0577-61720897

虹桥税务分局   赵志锋 0577-62327938

北白象税务分局 郑  枫 0577-57129651

大荆税务所     许剑峰 0577-62230282

开发区税务分局 郑璟锋 0577-57578862

第二税务所     张  巍 0577-57571173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2024〕135号)要求执行。



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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