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南虹广场”杯乐清青少年(儿童)拳击俱乐部公开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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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拳击俱乐部及相关单位: 为大力发展我市竞技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儿童拳击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8月3日至4日在南虹广场6楼举行2024年“南虹广场”杯乐清青少年儿童拳击俱乐部公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2024年“南虹广场”杯乐清青少年儿童拳击俱乐部公开赛竞赛规程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南虹广场”杯乐清青少年(儿童)拳击俱乐部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拳击协会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南虹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媒体支持单位 乐清市城市网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五、参加单位 乐清及周边地区拳击俱乐部相关单位 六、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日至4日。 地点:乐清市南虹广场6楼。 七、竞赛项目: 男子A组:56KG、62KG、68+KG; 女子A组: 50KG、63+KG; 男子B组:39KG、42KG、48KG、51KG、54KG、58KG; 女子B组: 54KG、54+KG; 男子C组: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53KG、53+KG; 女子C组: 31KG、34KG、43KG、46KG、53KG; 男子D组:22KG、24KG、26KG、28KG、31KG、34KG、37KG、43+KG; 女子D组:22KG、24KG、28KG、37KG、40KG; 男子E组:20KG、22KG、24KG、26KG、28KG、32KG; 女子E组:22KG、24KG、30KG; 男子F组:18KG、22KG、24KG、28KG; 女子F组:18KG、22KG。 八、参加办法: (一)年龄要求: 男、女A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B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C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D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E组:2016年1月至12月出生; 男、女F组:2017年1月至12月出生。 (三)资格要求: 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市民卡或户口本报名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 (二)竞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三)每场比赛,A组、B组、C组为二分钟一个回合,三个回合,每回合休息1分钟;D组、E组、F组三个回合,1分钟一回合,每回合间休息30秒。 (四)竞赛使用大会统一的拳套、护头、护手绷带(自备护头须经大会检验),参赛运动员自备红、兰背心,短裤,护齿和护档(女子自备发网)。 十、录取名次 (一)各组各级别个人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含八名)的单项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并按9、7、5.5、5.5、2.5、2.5、2.5、2.5分计入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个人第三名,第五名并列。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发至乐清市拳击协会。报名表须经单位审查盖章方为有效,逾期报名(以邮戳为准),按弃权论。报名后不得更改,如报名时不足二人不作比赛项目,允许改级别。 (二)报到: 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近期(赛前15天之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拳击运动员手册、参赛人员赛事意外险。无上述证件、证明者不得参赛。 (三) 各单位报到时需预交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如无违反各项规定,于赛后返回。 (四) 已报名无正当理由不参赛者每人项罚款200元,于赛风赛纪保证金退还时结算。 十二、技术官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主要技术官员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三)技术官员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经费自理。 十三、经费 参赛经费由各代表队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体〔2024〕37号2024年“南虹广场”杯乐清青少年拳击俱乐部公开赛.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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