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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乐清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755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147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8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乐清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物范围

2024年连作晚稻和单季晚稻。

二、申报主体

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承担省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申报条件

(一)规模面积在1000亩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的水稻种植区域(简称单产提升千亩片),单产提升千亩片内可以由多个规模种植主体连点成片,单个规模种植主体面积不少于100亩。

(二)开展集成推广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水稻机插侧深施肥、水稻钵苗栽插(抛秧)、植保无人机飞防、喷洒叶面肥、机械收获烘干减损等关键技术,至少应用三种及以上技术。

(三)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良种覆盖率100%,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到位率95%以上。

四、奖补标准

奖补资金采取“先干后补”方式予以补贴,亩产比前三年全市平均提高5%以上的(单季晚稻530公斤/亩(含)以上,连作晚稻435公斤/亩(含)以上),每亩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全市上报总面积确定,单个主体奖补不高于20万元。

五、工作程序

(一)主体申请。各地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单个主体面积不到1000亩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可以组织多个主体联合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以及预算绩效评估等。请各地汇总后于7月19日之前将申请资料(附件1、附件2、附件4)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做好过程记录。项目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并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技术落实过程影像资料等。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件3)。

(三)组织测产评估。作物收获季节, 申报主体应提前3天向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申请测产,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产量测定。严格按照粮油作物测产办法进行,并出具测产报告。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测产、档案等情况,主要以单产水平进行综合评定。

(四)做好结果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在互联网上及时公示项目拟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实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如仍有异议,上报温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核查。

(五)落实资金补助。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过程核实、测产评估、结果公示等情况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科 王晓峰,电话:0577-61880315

附件:1.浙江省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2.项目主体汇总表

3.项目主体关键技术实施过程记录表

4.2024年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江省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单产提升千亩片名称

申请主体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种植地点

种植时间

水稻品种

种植面积

目标单产

公斤/亩

推荐测产时间

主要技术

和模式

技术指导

单位

指导者

备注:技术指导单位为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部门,指导者为农技人员。

附件2

项目主体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序号

单产提升千亩片名称

项目主体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水稻品种

面积(亩)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备注

填报时间:                          填表人:                      电话:

附件3

项目主体关键技术实施过程记录表

主体名称

水稻品种

种植时间

实施技术

实施日期

佐证照片

记录人

备注:实施技术主要指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水稻机插侧深施肥、水稻钵苗栽插(抛秧)、植保无人机飞防、喷洒叶面肥、机械收获烘干减损等关键技术,至少应用三种及以上技术。

附件4

2024年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申请补助

范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填报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种植规模

良种覆盖率

%

水稻叠盘出苗育秧

水稻机插侧深施肥率

%

水稻钵苗移栽率

%

植保无人机飞防率

%

喷洒叶面肥率

%

机械收获烘干减损率

%

......

效益指标

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亩均增加产量

公斤

减少人工成本

新增亩产值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病虫害发生率

是/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印发

乐农〔2024〕14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乐清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乐农〔2024〕14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乐清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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