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水稻高产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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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水稻大面积提产增效,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上报乐清市2024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方案的报告》(乐农〔2024〕92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乐清市水稻高产竞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量目标 (一)早稻。百亩示范方亩产不低于550公斤。 (二)连作晚稻。百亩示范方亩产不低于600公斤。 二、奖励办法 “粮食高产创建与水稻高产竞赛奖励”“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基地奖励”奖补政策标准参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上报乐清市2024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方案的报告》(乐农〔2024〕92号)标准执行。 三、申报资格 乐清市范围内,当年集中连片种植早稻、连作晚稻,面积100亩以上,在当地产量水平较高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主体申请,乡镇(街道)择优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测产,省级、市级重点测产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发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申报,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联系人:王乐锋17816899273(浙政钉),地址:城南街道良港西路157号A幢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1104室。原则上要求虹桥、石帆、淡溪、蒲岐、翁垟、北白象等落实2024年省级水稻千亩示范片任务(附件4)的乡镇(街道)每季水稻择优推荐千亩示范片内2个主体,千亩示范片外1-2个主体;其他乡镇(街道)每季水稻择优推荐1-2个主体,产量水平较高的乡镇(街道)每季可以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测产申请。由各申报主体在水稻成熟前10天,向当地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出测产验收具体日期。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统筹安排。 (三)测产组织。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汇总上报情况,确定名额并予反馈。组织相关专家田间测产;产量水平较高的,推荐申请温州市或省级测产。 (四)测产要求。对于实收测产的田块,专家组要严格按照水稻作物的测产办法《水稻产量测定操作规范》(DB33/T 2517-2022)进行,并根据作物实收产量,出具测产报告。专家应和测产结果无利益关系。 (五)测产办法 1.测产专家 测产专家组成员由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由局属从事粮油技术推广、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带队,乡镇(街道)和局属有关业务科室在职人员组成,专家组成员3-5人。省、市级专家由市级邀请。 2.测产流程 (1)田块选定。由全体专家组进行。在考察示范方整体情况后,随机选择3块代表示范方平均生产水平的、面积介于1-2亩之间的、形状规则的田块作为测产田块。 (2)割前准备。由全体专家组进行。先让收割机作收割动作,再作排空稻谷动作,最后专家上机检查储粮仓。收割动作和稻谷排空后继续运转的时间均不少于30秒;显示读数的电子秤由农业农村部门提供,需放置在水平地面上,检查读数是否正常。准备好足量的规格一致的空编织袋,确保田块周边无已装包的编织袋。 (3)收割过程。由专家组成员全程监督,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在收割进行时,至田间检查有无非本田稻株、稻穗等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本次测产,产量结果无效。测产过程需记录测产验收田块产量情况。 (4)水分测定。由专家组成员进行。水分测定仪由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一般按头、中、尾三个收割时段取样使用水分测定仪测定3个重复,取平均值为单个田块的稻谷水分含量。 (5)面积测量。由专家组成员进行,准确测量并计算测产田块面积。 (6)产量称重。由专家组成员进行。同一测产田块装袋的编织袋要集中摆放至一相对空旷处,记录该测产田块总袋装数。称重器材需事先矫正和试测,对装袋稻谷依次进行过磅称重时,一位专家读取磅秤数据,另一位专家记录袋子编号和重量,最后合计得测定田的总重量,并根据总袋数,扣除编织袋总皮重,得到测定田的总湿谷重量。注意称重后的装袋编织袋需集中摆放在一起,在总袋数复核后方可移动。 (7)亩产计算。测产过程分别记录在《水稻高产竞赛百亩示范方产量验收结果表》(附件3)。 (六)其他 1.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积极指导、参与水稻暨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专家组成员测产时要做到公平公正、严谨负责。 2.若出现申报主体、亲属及其雇工主观行为干扰测产结果的,测产结果将作无效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水稻高产竞赛。 3.连作晚稻示范方的前作必须是早稻,由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行测产并记录早稻产量。 附件:1.乐清市水稻高产竞赛申报表 2.乐清市水稻高产竞赛申报汇总表 3.乐清市2024年水稻高产竞赛百亩示范方产量验收结果表 4.乐清市2024年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攻关方)实施情况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水稻高产竞赛申报表
附件2 乐清市水稻高产竞赛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亩、公斤
注:1.实施地点细化到村; 2.申报项目为百亩示范方; 3.作物类型主要指早稻、连作晚稻;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附件3 乐清市2024年水稻高产竞赛百亩示范方 产量验收结果表
附表: 单位:米、公斤、亩
附件4 乐清市2024年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攻关方) 实施情况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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