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旭丹坐落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万翁路777号玖越庭3幢1102室的《浙(2021)乐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709号、浙(2024)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2962号》证书的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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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722-00259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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