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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三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24-25768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文号:
  • 乐民办〔2024〕71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有效性:
  • 有效

淡溪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经市移民服务中心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1个移民后扶项目,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28万元。

附件:2024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三批)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民办〔2024〕71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三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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