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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4- 07- 25 09 :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82739232432L

项目名称

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浙江东亚工具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拆扩建项目

施工地点

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六路与中心大道交汇南东部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东亚工具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拆扩建项目场址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六路与中心大道交汇南东部,主要建设内容为1#2#3#生产车间门卫并对原门卫进行拆除处理

待建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存在1处近距离并行,并行长度约为50m,门卫室建筑外墙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5.60m,门卫基础为筏板基础,筏板基础埋深0.7m,基础边缘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5.29m

1#厂房外墙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13.07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长分别为45m,55m,60m,桩径为600mm650mm,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12.48m(与光缆的最小水平间距为12.71m)。

2#厂房外墙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45.47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长分别为45m,55m,60m,桩径为600mm650mm,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44.65m(与光缆的最小水平间距为44.87m)。

3#厂房外墙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86.60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长分别为45m,55m,60m,桩径为600mm650mm,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的最小水平间距为86.10m(与光缆的最小水平间距为44.87m)。

待建给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存在2交越及近距离并行。交越处1雨水管道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垂直间距16.1m,交越处2污水管道与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干线一垂直间距15.85m。待建Y24雨水检查井与输气管道水平间距5.92m,待建W13污水检查井与输气管道水平间距6.19m,待建消防阀门井与输气管道水平间距5.13m,待建雨水口与输气管道水平间距5.36m

管道保护技术措施:

    1输气管道两侧5m设置警戒线等进行硬隔离,硬隔离高度1.8m以上,确保施工行为不进入到管道两侧5m范围内。

    2严禁吊装施工、土方工程及机械车辆的作业;施工管理用房、钻机、挖机、吊机、管材、临时堆土位置、组焊场地等均布置在输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m保护区外,且尽量远离输气管道。

3、任何时候,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施工,需要开挖时必须采用人工开挖,在管道准确位置不清时,不得组织开展施工。

4、施工前,确认光缆具体位置,探坑数量以能否明确管道及光缆位置为限,严禁机械开挖。实施警示牌,警戒带等现场布控措施,及时回填探坑,恢复原地貌。

    5施工时,管道上方严禁重型车辆或设备碾压,必须通过时,采取钢板或水泥盖板等临时防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4712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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