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乐清市2024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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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知〔2023〕1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2024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助 补助2022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1。 (二)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助 补助确定为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1。 (三)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 补助乐清市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2。 (四)有效海外发明专利补助 补助乐清市有效海外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7月1日-7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选择“乐清市”,注册后点击相应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时间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附件1:2022 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补助明细表.pdf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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