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存理委员: 《关于乐清非遗文创产品开发的提案 》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培养创意工艺美术师 | 当年完成事项 | 我们非常重视创意工艺美术师的培养工作,并已经开始与高校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 | 当年推动工作 | 1、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为该校的“感知美丽中国-国际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2、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也申请成为浙江省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培育对象。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后续将通过举办文创产品设计比赛、专业培训等活动,旨在挖掘和培养更多具有创新思想的工艺美术师。我单位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投入,确保年轻一代的非遗传承人才得到充分的发掘和培养。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建议二 | 关于非遗创意产品开发需要创新理念 | 当年完成事项 | 1、乐清市非遗传承人支绍云作品《万寿千秋银壶套装》获浙江“非遗茶生活”传统工艺联创大赛金奖。 2、乐清黄杨木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郑松强、郑天鸿父子的作品《秋翁遇仙记》在2024“百鹤杯”工艺美术设计创新大赛中荣获百鹤金鼎奖。 3、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内的文创区,展示了一部分非遗相关的文创用品,如细纹刻纸文创书签、杯子等;蓝夹缬的平板包;黄杨木雕的手机挂件、项链、手链等饰品,受到参观非遗馆的游客们的喜爱。 4、2024年5月乐清北白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举行了细纹刻纸七人艺术联展《刻意匠心》,开设“岑有文创”场地,推广乐清文创产品。 | 当年推动工作 | 号召传承人积极开发各类文创品,推选作品参加各级各类的非遗比赛。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继续推进乐清非遗文创的开发工作。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建议三 | 关于建立完善的营销市场和销售渠道 | 当年完成事项 | 1、乐清大象广场和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各类场馆的设立,通过由点及面的方式,宣传乐清非遗的作品。 2、乐清市柳市镇浙江云谷数据中心园区内开设云谷艺术馆,拥有全国名品展示厅、展览厅、文创数创厅、多媒体视频展示厅等,其中展示内容涉及乐清非遗项目和展品。 3、同时在接下来的北大街历史街区改造的过程中,也会增设民俗博物馆进一步展示乐清非遗项目。 | 当年推动工作 | 1、五一非遗大巡游“乐来乐好”乐清市市民生活文化周,在宪法文化公园·蝴蝶广场举行开设由非遗集市,展示销售乐清非遗项目。 2、2024年5月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在正大广场开幕,汇聚了乐清黄杨木雕、细纹刻纸、米塑、雁荡毛峰、铁皮石斛等非遗项目和品牌。 3、建立“乐清非遗GO”微信小程序,方便市民线上采购非遗文创产品。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我们深知市场营销策略对于创意产品开发的重要性。针对目前存在的营销方式欠缺、销售点少等问题,我们将积极寻求政府支持,并在各人气旺的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地方开设乐清非遗特色产品专卖区,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产品开发与市场营销的联动机制,形成良性的互动循环,推动创意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建议四 | 关于创新创意产品开发资金缺乏 | 当年完成事项 | 乐清市人民政府于近期也发布了《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其中有十余条鼓励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条例。条例中包含有多条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人才扶持的相关政策。 | 当年推动工作 | 鼓励激发传承人积极创作上报非遗文创内容。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创意产品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为文创单位或公司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__B___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未能解决或留作参考。) | 联系人 | 高敏 | 联系电话 | 0577-61572251 |
*填表说明: 1、当年完成事项:根据“建议”,当年已完成的具体工作; 2、当年推动工作:根据“建议”,当年已启动但尚未完结的相关工作; 3、明年待落实事项:根据“建议”,计划在明年开展的具体工作; 4、不能采纳原因:该条建议不能采纳的原因说明; 5、补充说明:提案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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