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赛飞委员: 《关于修订血透病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适度提高医保收费,可以让医院在血透治疗中获得合理的回报,保障血透治疗的可持续性。 | 当年完成事项 |
| 当年推动工作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一方面,由于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准入权限在省市医保局,县一级医保局无法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按照省医保局要求,为确保在2025年平稳实现省级统筹,自2024年3月19日起,各地涉及医保基金支付的待遇自行调整的政策必须履行报备制度,目的是为了避免各地碎片化的政策影响省级统筹工作以及省智慧医保系统的可兼容性。 | 建议二 | 扩大医疗资源,提高服务质量,促使民营医院增加血透项目,缓解医疗压力。 | 当年完成事项 | 我市设置有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共7家(七里港卫生院含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其中公立医院5家、民营医院2家,核准设置血液透析机314台,全市共有固定血液透析患者近1300人,开展血液透析18万多人次。 | 当年推动工作 | 血液透析业务的开展需要较高的医疗质量管理能力及符合规范要求的医护人员数量配备,今年重点放在,以肾病患者健康需求为导向,在现有医疗机构内设血液透析室的基础上,根据各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合理制定血液透析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民营医院做好项目扩容前的准备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结合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血液透析室设置数量、规模,强化质量建设,实现适度平衡充分发展。坚持公办血透机构为主体,社会办血透机构为补充的原则, 优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血液透析机构。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三 | 通过专业培训、设备采购及流程优化,医护人员掌握先进的血液透析技术,减少了并发症的发生,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 当年完成事项 | 严把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等准入关;将血液透析机构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检查;严格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 当年推动工作 | 围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相关工作举措,结合各医院前期试点开展的诊前、诊中、诊后服务、“医院—第三方—家庭”的诊后管理模式、“互联网+上门护理”项目等,向血透患者情况提供提升满意度的相关服务。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_C_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未能解决或留作参考。) | 联系人 | 周志颢 | 联系电话 | 6188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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