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文婷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新世纪花园蔷薇F幢18号一层店铺的《乐政分割011874/010f56340、010f56341》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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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文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新世纪花园蔷薇F幢18号一层店铺, 证号为乐政分割011874/010f56340、010f56341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文婷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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