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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686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137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我市粮油产业农业“机器换人”,提升粮食烘干中心农机装备水平,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乐清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其他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用地合法,取得项目用地合法证明。

2.现有粮食烘干批处理能力达到100吨的粮食烘干中心。

三、补助内容和标准

2024年开展建设的农机库房、地磅、湿粮堆场、进出粮、输送带、除尘设施、烘干后端净粮、干粮堆场、粮食仓储等与粮食烘干相关的装备和设施,建设内容由主体自行申报。粮食烘干机、热风炉和金属粮仓等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不纳入项目补助。

项目补助标准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文件农业“机器换人”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有关政策标准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单位据实填写《项目申报简表》、《项目投资估算表》、《项目申报承诺书》、项目用地合法证明和项目建设方案,上报所在地乡镇(街道)。

(二)乡镇(街道)审核。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组织对项目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土地性质、建设内容及材料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乡镇(街道)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三)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查遴选,原则上在年度预算资金内择优确定1个补助项目。

(五)项目联系人: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胡子仪,联系电话:0577-61525020,地址: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城南街道良港西路157号)。

五、其他要求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达的建设任务和绩效指标开展项目验收。

附件:1.2024年度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申报简表

2.项目投资估算表

3.项目申报承诺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用地等要素审批情况,计划开工时间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或建设规模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总投资

申请乐清市本级补助

自筹




项目绩效指标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附件2

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建设内容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自筹资金(万元)

备注(如承担单位等)









































































合计









附件3

*****公司(申报主体名称)

项目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近三年未被税务稽查列入黑名单。项目实施范围内土地合法。

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单位自愿放弃2024年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如有已取得的补助资金按规定予以退回。

特此承诺。

                                            XX单位(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乐农〔2024〕13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通知.doc

乐农〔2024〕13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乐清市粮食烘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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