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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4-25790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4〕32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 有效性:
  • 有效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关于公布乐清市第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培育名单的通知》(乐经信〔2020〕104 号)和《关于公布乐清市第二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培育名单的通知》(乐经信〔2021〕74 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验收、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23年度“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奖励补助下达给你们,项目共计6个,补助金额5281.98万元。

附件:2023年度“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名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4〕32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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