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乐清市第一批节水型小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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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文件要求,经小区自愿申报,按照《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一致通过银虹大厦等7个小区为2024年度第一批乐清市节水型小区。 希望各节水型小区继续巩固节水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争创省级节水型小区,充分发挥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标杆作用,推动我市节水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水利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4年度乐清市第一批节水型小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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