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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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科字〔2024〕32号)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乐清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统计年报在统、有成立研发机构的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应规范、单独建账核算(在财务账套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分项目分类别核算),且符合《关于印发<乐清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3〕33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乐清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wx.hskjxxpt.com/Login/Login.aspx),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2023年度乐清市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附系统内),并上传相应附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未注册申报账号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设置用户名、密码并填写其它信息,网上提交用户名审核信息,经管理人员确认激活后,即可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市科技局联系人:工业综合科翁建琼,联系电话:61510668,联系地址:乐清市建设东路科技巷1号。 附件1.关于印发《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科字〔2024〕32号) 2.关于印发《乐清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3〕33号) 3.2023年度乐清市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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