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23/2024-259002
  • 组配分类:
  • 联系方式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诉求接收渠道

发布日期: 2024- 08- 22 11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应当通过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现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诉求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86号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各所(分局)投诉举报接待地址见附件。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86号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各所(分局)投诉举报通信地址见附件。

三、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0577-12345。

四、网络渠道

1、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2、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信访):网址http://zxts.zjzwfw.gov.cn/wsdt/;或者浙里办APP、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中搜索“民呼我为”;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接收群众诉求信息的渠道。为了保障效率和质量,复杂情况请通过信函渠道反映。

附件: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分局)投诉举报接待地址.xlsx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