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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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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科学施肥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绿色发展为引领,遵循“经济施肥、环保施肥、提质施肥”理念,围绕推广应用施肥新机具、新产品、新技术,加强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不断优化施肥技术和管理措施,逐步建立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稳步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施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粮食生产“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面积3万亩,建立滨海盐土水稻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万亩示范片1个,水网平原水稻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万亩示范片1个;建立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30个以上。推进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建立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示范镇(街)1个。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新施肥方式肥效对比试验、新型肥料(包括缓控释肥、中微量元素肥料、菌肥、有机无机互混肥等)试验、旱粮作物肥料试验等10个以上。开展滨海盐土农田农业利用课题研究。开展农户施肥调查200户以上,采集及检测土壤样品626个。辐射推广无人机、侧深施肥机、施肥机施肥及施用缓控释肥等技术面积15万亩以上,逐步实现高浓度配方肥施用占比65%以上,水稻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覆盖率6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肥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至43%以上。 三、技术路径 (一)应用新机具。用现代化的施肥技术代替人工施肥,用机械施肥替代人工施肥,在水稻、小麦等粮食生产中应用大型施肥机、侧深施肥机、无人机等机械施肥,降低施肥人工成本,减少化肥流失和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二)推广新产品。试验、示范缓控释肥、微生物菌肥、微藻肥、长效肥、叶面肥和其他功能性肥料。水稻生产重点推广应用新型缓控释肥、高浓度配方肥等。 (三)引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侧深施肥、定额制施肥和施用缓控释肥、生物菌肥等水稻生产施肥新技术。开展滨海盐土农田农业利用课题研究,探讨滨海盐土农田水稻种植和施肥新技术,提升滨海盐土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生产经济效益。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示范方 1.建立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各级示范方面积3万亩以上,在翁垟街道、城东街道、天成街道、蒲岐镇、南岳镇、南塘镇、清江镇、雁荡镇等镇街建立滨海盐土粮食作物“三新”技术集成应用万亩示范片和在石帆街道、虹桥镇等镇街建立水网平原粮食作物“三新”技术集成应用万亩示范片;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无人机施肥”技术、“水稻侧深施肥机施基肥+缓释肥+无人机追肥”技术、“水稻施肥机施基肥+无人机追肥”等“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30个以上。辐射推广无人机、侧深施肥机、施肥机等粮食作物施肥“三新”技术集成面积15万亩以上,逐步实现水稻“三新”技术集成应用覆盖率60%以上,高浓度配方肥施用占比达65%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肥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至43%以上。 (二)整建制建设 推进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在石帆街道建立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镇(街),积极发挥整建制建设成果,辐射带动全市镇街、村推广应用粮食作物“三新”技术。 (三)落实田间试验 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新施肥方式肥效对比试验、新型肥料(包括缓控释肥、中微量元素肥料、菌肥、有机无机互混肥等)试验、旱粮作物肥料试验等10个以上。通过各类试验,探究粮食作物不同施肥技术、肥料品种、施肥模式的肥料肥效情况,为科学施肥提供依据。 (四)开展滨海盐土农田农业利用课题研究 开展滨海盐土农田耐盐碱水稻品种筛选,不同盐分(钠离子)含量水平盐碱土的缓控释肥、生物菌肥施用与水稻生产相关性研究等。 (五)开展土壤养分监测和施肥调查 继续做好耕地动态监测点的监测工作,结合主要农业产业、农业工程项目和农田土壤类型等,开展农田养分动态监测,掌握农田土壤养分变化规律,完成采集检测定位监测点土样626个,分析试验点土壤养分。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为主,兼顾小种植户,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和施肥效果调查,调查农户200户以上,掌握主要农户施肥现状和施肥效果情况,形成施肥情况专题报告。 五、资金补助 资金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9号)文件下达化肥减量增效资金174万元总额控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方建设、试验、课题研究、取土测土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宣传、培训会议等,以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三新”技术集成模式推广所必需的服务作业等进行补贴。 (一)建立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30个以上,每个补助资金2.5万元,示范方要求面积基本集中连片,示范方内农田集成应用“水稻施肥机施基肥+无人机追肥”“水稻侧深施肥机施基肥+缓释肥+无人机追肥”“水稻生产全程无人机施肥技术”等“三新”技术。千亩示范方主体需提供水稻种植面积测飞图、无人机施肥轨迹图、缓释肥、配方肥购肥发票、田间作业现场照片等台账。 (二)开展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建立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镇(街)1个,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三新”技术培训、宣传等。 (三)组织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新施肥方式肥效对比试验、新型肥料(包括缓控释肥、中微量元素肥料、菌肥、有机无机互混肥等)试验、旱粮作物肥料试验等10个以上。 (四)开展滨海盐土农田农业利用课题研究,与浙江大学等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滨海盐土农田耐盐碱水稻品种筛选,不同盐分(钠离子)含量水平盐碱土的缓控释肥、生物菌肥施用与水稻生产相关性研究等。 (五)开展土壤养分监测和农户施肥调查,委托第三方完成采集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和数据分析;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和施肥效果调查,调查农户200户以上,掌握主要农户施肥现状和施肥效果情况,形成施肥情况专题报告。 六、实施流程 (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出台《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资金补助等,并将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到乡镇(街道)。 (二)乡镇申报。相关乡镇(街道)根据《方案》分解后的任务,结合本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填报项目申报表(附件2),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示范方建设、“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等。 (三)项目落实。市土壤肥料管理科根据乡镇(街道)申报情况,落实好示范方建设、“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等;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田间试验、课题研究、土壤养分监测和农户施肥调查等。 (四)技术指导和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科做好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等技术指导,督促被委托单位做好田间试验、课题研究、土壤养分监测、农户施肥调查等;相关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技术人员做好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台账管理,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土壤养分监测和农户施肥调查。 (五)项目验收。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建设负责人向相关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提出验收请求,由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科予以安排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科对完成的田间试验、课题研究等工作组织验收。土壤养分监测、农户施肥调查完成后,被委托单位出具报告,报市土壤肥料管理科。 (六)资金拨付。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经验收合格,并在镇街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下达资金补助文件。田间试验、课题研究、土壤养分监测和农户调查等,由被委托单位出具报告或经验收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予以资金拨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从严从实,有力有序推进,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成的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忠辉 副组长:姚虞伟 李 华 成 员:吴倩倩 李菊飞 赵丽芳 黄鹏武 邵德忠 吴鲁洁 黄向永 卓高强 陈贤惠 罗秀强 张 霞 余卫星 虞建宇 陈林丰 周庆华 王柱华 庄千杰 汤可章 谢阿锋 谢国庆 余科伦 施士浩 肖周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科,吴倩倩为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技术指导 为促进我市水稻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技术指导和研发,现联合浙江大学等科研技术单位,成立乐清市水稻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鹏武 成员:吴倩倩 赵丽芳 邵德忠 吴鲁洁 倪胜娟 何 勃 技术指导小组将组织农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应用“三新”技术,对示范方建设、试验及土壤养分监测、农户施肥调查等提供技术服务,适时安排技术交流培训会议,展示“三新”技术实施成果。 (三)加强绩效评价 会同市财政局科学测算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确保补助标准符合当地实际、相对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农民用地养地积极性。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1〕72号)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项目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项目管理 为有效促进项目管理,我市制定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见附件1),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15日,开展科学施肥“三新”技术集成推进调研和宣传。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底,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田间试验、课题研究、土壤养分监测和农户施肥调查等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底,乡镇(街道)申报,具体落实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田间试验、课题研究、土壤养分监测和农户施肥调查,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第四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中旬,完成示范方建设、整建制建设、田间试验和课题研究验收,完成农户调查、土壤采样和检测,完成项目年度总结。 第五阶段:2024年11月中下旬至2024年12月初,上报总结工作和技术报告、绩效自评报告。 八、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附件:1.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4年乐清市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建设申报表 3.2024年乐清市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申报表 4.2024年乐清市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建设验收表 5.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验收表 附件1 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进县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24年乐清市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建设申报表 乡镇(街道)名称:
注:1.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由乡镇(街道)填写并盖章。 2.申报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1889279。 附件3 2024年乐清市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建设申报表
注:1.乡镇(街道)审核 意见由乡镇(街道)填写并盖章 2.申报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1889279。 附件4 2024年乐清市粮食作物科学施肥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应用千亩示范方建设验收表 乡镇(街道)名称:
附件5 2024年乐清市科学施肥“三新”技术集成 应用整建制建设验收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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