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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举办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935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172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塑乡村发展新生态,锻造一支深怀乡土情怀、精通农业知识、勇于担当奉献的美丽乡村建设先锋队伍,持续赋能乐清乡村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有志于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基层干部、乡村能人、合作社负责人及返乡创业青年等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计划招生50人。

今年已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9月9日—13日,为期5天;

宁波市,乐清统一出发。

三、培训内容

具体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发动人员,于9月4日前将《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报名汇总表》报送至乐清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学员报名后进入“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者业务培训班群”,群二维码附后。

(二)相关费用。参加培训的费用(包括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等)全免,到达乐清培训点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纪律。学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培训期间严禁私自外出,严禁携带酒类进校,严禁聚餐饮酒、相互吃请、在外住宿,不得接待以汇报工作、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乐清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 夏燕梅

联系电话:0577-61604099,18867755791(微信同号)

附件:1.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报名表

3.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4.2024年乐清市学员培训(外出考察)学风建设承诺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授课内容

授课老师

地点

第一天

8:15-8:30

报到


乐清

8:30-11:50

抵达宁波


宁波

14:00-17:00

社区治理与社会工作

张露娜

宁波

第二天

8:30-11:30

推进镇街双中心平台建设,助力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

冯佳曦

宁波

14:00-17:00

乡村振兴的社区运营创新模式

滕头乡村振兴学院

第三天

8:30-11:30

社工写作

徐轲

宁波

14:00-17:00

红领之家党建品牌打造引领志愿服务与社区治理探究

陈军浩

第四天

8:30-11:30

社区参与式协作治理

李旭

宁波

14:00-17:00

家访及纠纷调解能力提升、社区纠纷调解实务

屠昱

第五天

8:30-11:30

未来社区与社区治理

董玲红

宁波

13:30-16:30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

陈赛花

16:30

返程


附件2

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    务


联系方式


人员类别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联系地址


乡镇(街道)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序号

镇街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学历

身份证

联系方式

职称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4

乐清市学员培训(外出考察)学风建设承诺书

学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制定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的具体行动。我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执行,并郑重承诺:在培训(外出考察)期间,我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学员管理规定,不聚餐饮酒、不私自在外住宿、不接受任何宴请、不参加与学习培训无关的活动,积极服从主办单位(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与安排,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切实树立良好学风,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发

乐农〔2024〕172号关于举办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的通知.pdf

乐农〔2024〕172号关于举办2024年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精英培训班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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