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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乐清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54/2024-2593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乐新居民〔2024〕4号
  • 发布机构:
  •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8-26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积分疗养为“浙里新市民”平台的一项持续性重要工作内容,是我市积分场景应用突破提升的重要服务举措,有效的提升了新市民幸福指数。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40号)文件要求,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乐清市总工会对2024年度乐清市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市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新市民。

二、申请及受理

(一)申请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 (乐清市)平台,点击进入“我的积分”栏上传积分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完成积分申请后,通过“浙里新市民”(乐清市)平台进入积分疗养模块提交申请。

(三)积分免费疗养服务开放申请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市各审核部门应在2024年9月13日之前完成积分免费疗养相关积分内容的审核。

三、赋分及排名方式

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服务根据申请人个人积分(乐清市个性积分)中“居住情况-在我市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社会公益”、“表彰奖励”三项积分内容进行赋分并排名。积分排名相同时,排名以表彰奖励积分高者优先,社会公益积分次之,最后为居住证积分。综合积分相同时,排名以报名先后次序为准。

四、积分公示

积分免费疗养申请结束后,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参与本次积分疗养人员的名单及积分结果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也可以“浙里新市民”平台查看详情。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18日。对积分分值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市新居民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

五、积分免费疗养服务的实施

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服务实行定额定量管理,名额为10名,根据申请人的疗养服务积分确定名额。积分免费疗养经费确定为:2000元/人。积分免费疗养方式原则上采用市内定点疗养。

取得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政策服务的申请人,五年内不再享受该政策。

六、职责分工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负责积分疗养条件审核、积分指标、短信提醒、疗养人员名单的确定;审核新市民参与中心或部门组织活动证明材料、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证明材料的等具体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积分疗养方式、地点确定、疗养经费安排和疗养组织实施工作。

其他积分审核部门按照《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开展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积分疗养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把关,及时办理。各乡镇(街道)、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积分申请对象的材料核查工作。申请、受理和核查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申请程序和规定的时间完成。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帮助新市民了解政策、运用政策。要扩大积分制管理政策宣传的范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参加积分申请活动。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乐清市总工会      

2024年8月26日   

乐新居民〔2024〕4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乐清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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