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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乐清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8- 28 14 : 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新居民服务水平,更好发挥量化积分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推出2024年度乐清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市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新市民。

二、申请及受理

(一)申请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 (乐清市)平台,点击进入“我的积分”栏上传积分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完成积分申请后,通过“浙里新市民”(乐清市)平台进入积分疗养模块提交申请。

(三)积分免费疗养服务开放申请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市各审核部门应在2024年9月13日之前完成积分免费疗养相关积分内容的审核。

三、赋分及排名方式

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服务根据申请人个人积分(乐清市个性积分)中“居住情况-在我市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社会公益”、“表彰奖励”三项积分内容进行综合赋分并排名。积分排名相同时,排名以表彰奖励积分高者优先,社会公益积分次之,最后为居住证积分。综合积分相同时,排名以报名先后次序为准。

四、积分公示

积分免费疗养申请结束后,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参与本次积分疗养人员的名单及积分结果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也可以“浙里新市民”平台查看详情。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18日。对积分分值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市新居民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

五、积分免费疗养服务的实施

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服务实行定额定量管理,名额为10名,根据申请人的疗养服务积分确定名额。积分免费疗养经费确定为:2000元/人。积分免费疗养方式原则上采用市内定点疗养。

取得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政策服务的申请人,五年内不再享受该政策。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变造或保用虚假申请材料的,一律取消其积分资格,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积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对本次活动有疑问或需了解有关情况的,可向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致电咨询(电话:0577-61887200)。


附件:1.积分免费疗养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2.相关申请材料说明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乐清市总工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积分免费疗养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2:

相关申请材料说明


为方便广大新市民更为清楚了解积分申请事项,特对三项积分申请材料作如下说明:

一、《浙江省居住证》材料。在“我的积分”—乐清市个性积分—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栏上传《浙江省居住证》截图。

二、社会公益材料。在我市参加禁毒参观学习和禁毒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我市参加消防培训学习和消防公益活动、在我市参加市新居民服务中心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新居民调解活动的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相关站所盖章确认。在我市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申请材料,由部门盖章,市新居民服务中心确认。

三、表彰奖励材料。见义勇为材料由市公安局确认。市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由市新居民服务中心确认。

关于2024年度乐清新市民积分免费疗养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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