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晓娟、林慧坐落于乐清市磐石镇南门村的《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43248号、2-2012-49-10039/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43249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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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晓娟、林慧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磐石镇南门村, 证号为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43248号、2-2012-49-10039/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4324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晓娟、林慧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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