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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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竞争优势,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乐科字〔2024〕32 号 ),决定启动2024年度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为农业重点科技项目,包括科技特派员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乐清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温州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不作要求。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项目除外),且提供在职证明;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必须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出现与申报单位、项目组成员等相关的信息。报告中提及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 5、项目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并在乡镇(街道)审核一栏中加盖公章后,将该页扫描件进行网络提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1、不符合乐清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 2、上一年度已获乐清市科技经费资助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3、以前年度承担的乐清市农业科技项目未验收又申报新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4、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项目。 5、存在“非农化”和“非粮化”情况的。 四、项目申报材料和要求 2024年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进入“乐清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s://wx.hskjxxpt.com/Login/Login.aspx )进行在线申报。未注册申报账号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设置用户名、密码并填写其它信息,网上提交用户名审核信息,经管理人员确认激活后,即可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相关内容,进行项目的网上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经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打印和盖章。 3、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 2、营业执照 3、符合申报条件的文件或依据 4、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经村委会认可盖章)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7、在职证明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五份,同时附上与项目相关的资料等。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度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六、项目申报受理 受理科室为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为61510576。 附件:2024年度乐清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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