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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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报告》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188号文件批复乐清市公立医院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本项目为其子项目。2024年4月23日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工程概算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审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4〕15号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改造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改造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口腔科改造面积1230平方米,内镜中心改造面积420平方米。原医疗辅助用房楼D幢一层的南面改为口腔科,原医疗综合楼门诊四楼电生理科改为内镜中心。本次改造不改变原有房间允许使用荷载、使用年限。 三、改造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改造方案。 四、计划总工期为4个月。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总概算为93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2.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19万元,预备费24.2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六、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综合)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