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技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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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4〕7号),乐清蔚蓝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乐清市沐德蔚蓝科技有限公司)、童牛会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乐清市元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创立方文星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启牛(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备案为2023年度省级备案众创空间。 同时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新认定(备案)为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该项奖励不受总量控制,应奖励三家备案众创空间各20万。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孵化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61号),“同一项目(企业、个人)符合同一激励类别2项以上条款的,可按最高额执行,但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企业、个人)在低等次已享受奖励,晋升到高等次后,只奖励差额部分”,因上述三家众创空间备案温州市级众创空间已各奖励10万元,本次每家实际奖励10万元,合计30万。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4〕7号) 2.《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 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孵化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61号) 4.2023年度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奖励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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