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乐清市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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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市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岭底乡泽基村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乐清市水务集团七楼;联系电话:0577-62592658。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