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督〔2024〕4号 各学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精神和有关幼儿园的申请,市教育局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组织了对14所幼儿园的督导评估。经审定,乐清市盐盆小博士幼儿园、乐清市盐盆翰林幼儿园、乐清市盐盆五爱幼儿园、乐清市盐盆煌家宝贝幼儿园、乐清市盐盆依贝幼儿园、乐清市翁垟金格幼儿园、乐清市柳市康成幼儿园、乐清市柳市春田幼儿园、乐清市北白象佳艺幼儿园、乐清市北白象佳禾幼儿园、乐清市北白象优乐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已达到浙江省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标准,决定命名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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