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飞灰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核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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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文件规定,乐清市飞灰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属于核准项目,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文件精神,我局拟核准乐清市飞灰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清市飞灰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330382-04-01-254291 三、申报单位:乐清市城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乐清市雁荡镇田东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占地面积为107956平方米,设计库容86.94万m³,采用“调节池+均衡池+氧化槽+还原槽+絮凝槽+斜管沉淀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中间水池”的预处理工艺,末端增设“DTRO+MVR(蒸发)+母液干燥+反渗透系统”的处理工艺,飞灰固化物日均处理规模 144 t/d,日均填埋一般工业固废 35.6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填埋堆体边坡整形、中间覆盖、渗沥液收集导排及处理、地表水收集与导排、下库道路两侧增设防撞围栏、渗沥液处理车间内分隔出危废暂存间并做地面防渗处理、现有渗沥液调节池及一般工业固废库区修缮。本工程对原飞灰填埋场进行提升改造,无新增建设用地。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96.79万元,由乐清市城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自筹。其中资本金比例为25%,由乐清市城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其余7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若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9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地点: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171号窗口 联 系 人:郑罗特 联系电话:61882375 邮 箱:tzk235@163.com 附表:1、工程总平面图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6日 总平面布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