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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9- 27 16 : 02 浏览次数: 250 来源:市经信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及《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乐亩均领〔2024〕1号)精神,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份开始,对应A、B、C、D四类评价结果,落实相关政策。

附件: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5日 

关于公布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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