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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30/2024-2606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体〔2024〕51号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9-29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实施“强城行动”战略,营造“强城有我 共赴未来”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机关干部职工健身活动的开展,活跃机关群体活动氛围,丰富职工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2024年10月份举办以“强城有我 共赴未来”为主题的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现将《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根据比赛项目要求,认真组织,妥善处理工作与参赛的关系,积极踊跃报名参赛。

附件:1.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

         3.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表

        4.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代表团参赛运动员统计表

        5.安全纪律责任书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 29日


附件1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通过比赛,检阅我市群众体育工作成就,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总会  乐清市游泳协会

乐清市机关篮球协会  乐清市排球协会

乐清市网球协会      乐清市羽毛球协会

乐清市乒乓球协会    乐清市象棋协会

乐清市排舞协会      乐清市田径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市总工会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竞赛项目

游泳、篮球、气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工间操、拔河、跳大绳、一穿到底、旋风跑、投壶(后五项为趣味性项目)共13个大项。

六、参加办法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均可单独组团参加比赛;干部、职工总人数(具备参赛资格)少于30(含30)人的单位也可联合组团参赛(联合组团单位2至3家)。参赛运动员报名,由组团单位负责。                                                                                                                                           (二)各单项参加比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不得超编。

七、参赛人员(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代表团(单位)在编的干部、职工,以及已在本代表团(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一个代表团每个大项只能报一支队伍参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报名参加比赛,最多只能报名参加两个大项(五个趣味项目不做限制)的比赛。

(三)趣味项目、气排球项目有男女运动员参赛比列的,女子运动员可以替代男子运动员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并提供健康证明,签订安全纪律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参保。

(五)运动员资格由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工委和总工会进行审查和裁定,凡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已参加比赛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分项目、分场地、分阶段的方法进行。比赛时间和项目统一由大会组委会安排。

(二)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单项比赛竞赛规程执行。单项竞赛规程与本规程总则不一致的,以本规程总则为准。

(三)按比赛成绩统计排列代表团团体总分名次。

(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各项目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特定规则。

九、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游泳各单项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并按7、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人数录取。

(二)篮球、气排球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三)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项目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

(四)工间操、拔河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27、21、18、15、12、9、6、3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五)跳大绳、一穿到底、旋风跑、投壶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十、代表团名次

设代表团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团体总分名次排列办法:按代表团的得分多少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分数相加多者排前;如还相等,按获得第二名分数相加多者排前;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和报到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二、参赛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游泳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男、女50m自由泳、100m自由泳、50m蛙泳、100m蛙泳、男子600m不限泳姿、女子400m不限泳姿、4×50m自由泳接力( 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二)运动员资格按《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各队每项限报两人,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接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4×50m自游泳接力项目,以及不足6人(含6人)的项目均一次决赛,按实际参加人数排定名次。

(三)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游泳各单项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并按7、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人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机关篮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全民健身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篮球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领队和教练员符合条件的可兼报运动员,不占12人的运动员名额,但必须填到报名表的运动员名单里,否则不能以运动员身份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各队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要求从0号至99号。

七、竞赛办法

(一)赛制

参赛队数在6队以内采用单循环赛,超过6队则采用先分组循环,然后根据小组名次进行交叉附加赛决定名次(分组情况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再定)。

(二)计分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

3.如遇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4.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

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排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全民健身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组

六、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女运动员至少一名)。领队和教练员符合条件的可兼报运动员,但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8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允许多名女运动员上场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气排球竞赛规则》:

1.采用五人制。

2.网高:2米。

3.第一、二局先得21分的队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获胜。

4.比赛设置一米跳发球限制线。

5.比赛用球:“天天乐”牌7001号(黄白相间)气排球。

(二)每组参赛队数在6队以内采用单循环赛,超过6队则采用先分组循环,然后根据小组赛名次进行交叉附加赛决定名次(分组情况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再定)。

(三)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局分按0:21计算)。按各队得分多少评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取下列方法评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四)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设置。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网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男单、男双、女单

六、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领队和教练员符合条件的可兼报运动员,但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8人,每个单项比赛每队允许最高报名3人(对)。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每位参赛运动员最多可报二个项目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取小组前两名晋级;第二阶段为淘汰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

(三)比赛采用一盘6局无占先平局决胜制(抢7)进行,小组赛和淘汰赛比赛均采取信任制进行,其他参照网球国际比赛规则。

(四)赛会通知上场后,参赛运动员10分钟内未到场参赛,按无故弃权处理。(五)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有权临时更改赛制。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羽毛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女单打、男子双打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2人(领队、教练员可参加比赛,但必须在运动员名单中)。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羽毛球竞赛规程》,每场比赛采用单局21分直接得分制。每局比赛进行到11分时交换场区;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0比20,先得21分者为胜。

(二)混合团体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双、混双、男双,运动员都不能兼项。

(三)单项比赛不分组,采用单淘汰制。单项比赛,各单位每个项目最多报名2人(对),不可兼项报名。单项报名运动员都应是混合团体成员。

(四)比赛赛程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五)比赛用球:富力特300型。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乒乓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乐清市乒协球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1 人,运动员1-10人。其中参加混合团体赛运动员可报3-5名(上场3人,不限男女);参加单打比赛男、女运动员可各报1-5名;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但必须在运动员名单中。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乒乓球竞赛规则(2016)》。

(二)比赛执行温乒协[2019]1101号《关于长胶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比赛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弃权处理。

(四)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小组出线后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决出名次。

(五)团体赛采用奥运赛制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二胜。出场顺序为:

1.第一场双打:BC - XZ

2.第二场单打:A - Y

3.第三场单打:C - Z

4.第四场单打:A - X

5.第五场单打:B - Y

(六)单打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七)根据上届机关比赛成绩确定种子队(选手),如果上届种子队(选手)缺阵,由组委会确定种子队(选手)补上。

(八)本届比赛使用“尤拉”40+mm白色乒乓球。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象棋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总工会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团体、个人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九轮积分循环制,决出团体和个人名次,同单位选手不排除编对。

(三)比赛时限为每局每方30分加5秒,先超时者判负。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工间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排舞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工间操团体

六、参加办法

(一)每支代表队9-16人,替补2人,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领队、教练可兼任运动员。(领队、教练可参加比赛,但必须在运动员名单中)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需兼报规定工间操、自选工间操两项。

1.规定工间操:《青春就这YOUNG》简单版

(第三届乐清市“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开幕式展示操)

2.自选工间操:除《青春就这YOUNG》外的其他广播体操或者健身操(4分30秒以内)都可,音乐自备。

(二)比赛场地为14米×14米,参赛运动员队形自定。

(三)所有项目出场顺序,赛前由各队抽签决定。根据参赛情况分场地进行,比赛过程中队员不得进入其他队的比赛场地。

(四)评分标准

1.仪表仪容:统一着装,进退场有序,精神面貌佳。

2.评分参照:《浙江省工间操评分细则》办法执行。

3.附加分:参赛队伍中每一位男职工上场比赛,团体总分另加0.5分,但每队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五)比赛赛制

1.比赛设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规定工间操《青春就这YOUNG》比赛,第二阶段为自选工间操比赛。

2.团体总分按100分计分,规定工间操、自选工间操各按50%计入总得分。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27、21、18、15、12、9、6、3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田径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拔河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9人,女运动员3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每队上场参赛人数为10人(男8人女2人),如人数不足或者迟到10分钟,均按弃权论处。

(二)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三)二队隔距为5米,以拉过中心点1.5米为准,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为0分(第一阶段)。

(四)比赛中,如发现有非参赛人员在帮忙时,裁判员可判该队为负。

(五)运动员允许戴手套。

(六)比赛赛程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27、21、18、15、12、9、6、3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跳大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田径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跳大绳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7人、女3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每队上场参赛人数为8人(男6人女2人),每队2人摇绳,6人同时起跳,时间一分钟,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一穿到底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田径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一穿到底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1人,男女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规则:所有队员需手拉手站成一列横队,队员的手需要高举起来,形成一个足够高的通道,以便于其他队员能够从中穿过。比赛开始后,一名队员需从队伍的一端开始,以蛇形的方式从其他队员手下穿过。穿过过程中,队员需保持身体平衡,避免触碰地面或松开手。在整个穿过过程中,任何队员的手都不能断开。如果手断开,则需要重新开始穿过。所有队员完成穿过后,记录所用时间。用时最短的队伍将被视为获胜者。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旋风跑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田径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旋风跑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男女各5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规则:以8人为一个队伍,手持横杆杆成一字横队站在起跑线后,发令后,全队持杆向前跑,依次以1号、2号标志桶为圆心,扇形扫描旋转360度,3号标志桶扇形扫描旋转180度,折返;再依次以2号、1号标志桶为圆心,扇形扫描旋转360度。最后一名队员冲过线为止。从开始到冲线,全部人都要握持杆,每人至少有一只手持杆,如摔倒,必须等队员起来,持杆后方可继续向前,过3个标志桶时,必须采用逆时针和顺时针(或顺、逆)交替的方式,违反规则,按最后一名处置。

器材:横杆每队一根,三个标志桶成一直线摆放,起点到第一个标志桶20米,每个标志桶间隔20米。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投壶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中共乐清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总工会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田径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份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五、比赛项目

投壶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4人、女4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规则:将‌箭矢投入一个特定的壶中,投中者得分,最终得分多的一方获胜。

1.‌队伍与箭数‌:游戏双方各为一队,每队8人各持有一支箭进行投掷。

2.‌投掷顺序‌:采用轮流投掷的方式,每队轮流投掷三次。

3.投掷距离:壶与线相距1.5米、2米、2.5米。

4.‌计分方式‌:箭矢成功投入1.5米距离的壶中即可得1分;箭矢成功投入2米距离的壶中即可得2分;箭矢成功投入2.5米距离的壶中即可得3分,投不中不得分。

5.‌犯规判定‌:如投掷过程中过线、越界、错位等,均被视为犯规,该次投掷即被判定无效。

(二)比赛赛程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并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九、报名

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62537141。报名时在编人员须交验本单位运动员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费清单;其他人员须交验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养老保险(运动员社保或公积金不在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缴纳单位与代表参赛单位签署的半年以上用工合同),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比赛服装、训练运动器材自行安排,经费由各代表团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3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联系电话:教练:联系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50M

自由泳

100M

自由泳

50M

蛙泳

100M蛙泳

男600M自由泳

女400M自由泳

4*50M自由泳接力















































































































注:一.在运动员参赛项目对应表格里打“ √ ”,示为参加该项比赛;

二.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电话): 教练(电话):             

名 称

编 号

姓 名

号 码

位 置

身 高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签 字

1









2









3




男子篮球比赛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领队



2



教练



3



队员



4



队员



5



队员



6



队员



7



队员



8



队员



9



队员



10



队员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网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男单

男双

女双

1








2








3








4








5








6








7








8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打

双打

团体

1







2







3







4







5







6







7







8







注:1.在参加项目栏内打√,每个项目最多报名2人(对),不可兼项报名。

2.男子双打注明配对人员。

3.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项目

备注

单打

混团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在参加项目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象棋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备注

1






2






3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工间操比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自选工间操名称: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9



2



10



3



11



4



12



5



13



6



14



7



15



8



16



替补



替补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拔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跳大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一穿到底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旋风跑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投壶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378910691@qq.com。


附件4: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代表团参赛运动员统计表

代表团(盖章):团  长:副团长:联络员:

电  话:电  话:电  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游泳

篮球

气排球

网球

羽毛球

乒乓球

象棋

工间操

拔河

跳大绳

一穿到底

旋风跑

投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请各代表团在相应的项目栏打“√”,此表可复印。纸质版递交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378910691@qq.com。


附件5

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安全纪律责任书


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并签署本责任书。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心脏病、高血压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保证自己具备与该项赛事相应的身体状况。再次郑重声明,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同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队(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本队(人)承诺本队队员(本人)均为本区域(系统、单位)的在职职工,遵守大会纪律,并以自己的名义真实参赛,决不冒名顶替。本队(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人员签名:                                            


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乐体〔2024〕51号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三届“港区杯”机关运动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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