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9- 04 17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浙江温州新世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3000吨级石油中转库码头续期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5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3000吨级石油中转库码头

浙江温州新世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北白象芝湾村附近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

0.1348公顷

5年

港池、蓄水

2.3132公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4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