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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968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177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实行规模种粮补贴。现将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对全年早稻、连作晚稻、单季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按乐政发〔2024〕6号文件补助标准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报。填报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表(附件1)、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附件3)或耕地转包协议,向田块所在地的村委会如实申报稻麦种植面积(跨村、跨乡镇(街道)种植稻麦的农户向耕地所在地申报,并注明在其它地方种植稻麦的面积)。相关信息要准确填入申报表中。

(二)村委会核实公示。村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全面核实申报农户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建议市民卡)、联系电话等农户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实地核实申报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数据无误后登记造册(附件2),并将分户清册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后,经村经办人、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签字并盖章后,将公示照片与申报材料一起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在本村的稻麦种植面积,杜绝虚报现象。做到逐户登记,不允许拼户登记、小户拼大户申报。对申报农户在其他地方种植的稻麦,不计入本村面积,只在备注栏中注明。

(三)乡镇(街道)核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核查申报对象的稻麦种植面积,并仔细准确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对本乡镇(街道)跨村种植的申报农户进行面积合并,相关村及种植面积在备注栏中注明;跨乡镇(街道)种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核实汇总后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四)行文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干常青处,联系电话:0577-61889299,短号640003。

(五)资金发放。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经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种粮大户种植面积进行核查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资金文件,补贴资金将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补贴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对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和督查工作负责。加强补贴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申报材料备份保存。申报表、耕地转包清单或耕地转包协议、汇总表、公示件等申报材料做到造册留档,以便备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加大核查力度,杜绝虚报、拼报等现象,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上报面积的真实性及上报材料的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附件:1.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表

2.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分户清册

3.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4.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公示(样张)

5.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相关内容(粮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承包耕地面积(亩)


其中自包面积(亩)

其中转包面积(亩)



稻麦种植面积(亩)

地   址

小计

大小麦

早稻

连作晚稻

单季晚稻

本 村






乡镇(街道)      村






乡镇(街道)      村






总计 






本人提供的申报数据、材料真实合法。否则,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委会公示后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请自行复印此表,每户一式三份,上报村、乡镇(街道)各一份,农户自留一份。

附件2

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分户清册

乡镇(街道):                                                                                          单位:亩

村名

大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承包及流转面积

大小麦、水稻复种面积

备注

大小麦

早稻

连作   晚稻

单季   晚稻

合计






























































































































































注:小数点保留两位数

村经办人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村公章:          驻村干部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转入户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村  名

转出农户

姓名

面积(亩)

坐落地段

联系电话

备  注





















































































合    计


/

/

/

附件4

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公示(样张)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农户将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经各规模种植户申报,村委会审核,今年本村规模种植户共种植稻麦复种面积      亩。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漏报、虚报或拼报现象,请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或举报。本公示期限7天,从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1889299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相关内容(粮补)

三、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备注:本项适用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农牧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所列的奖补对象包括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行政单位,附件另有规定除外。带“*”条目原则上项目数受年度总额控制)

(一)支持稳产保供

1

粮油生产发展补贴

早稻种植补贴

对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每亩补助140元。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2

规模粮油补贴

对全年早稻、连作晚稻、单季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200元(含上级财政补贴)。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助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补助面积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4

粮油生产发展补贴

冬种油菜基地补贴

对种植50亩以上生长良好的油菜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70元。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5

旱粮生产基地补贴

对一季种植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同一旱粮作物(不包括大小麦)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予以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同一旱粮作物面积50亩以上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每亩150元补贴。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6

粮油生产发展补助

粮食高产创建与水稻高产竞赛奖励

1.水稻高产奖励。按产量水平高低择优选取早稻、连作晚稻高产百亩示范方各5个予以奖励。早稻百亩示范方亩产550公斤、600公斤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连作晚稻百亩示范方亩产600公斤、650公斤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遇重大灾情,产量指标降低50公斤)2.粮油作物高产奖励。小麦、甘薯、马铃薯、油菜百亩高产示范片(方),小麦亩产400公斤以上,甘薯、马铃薯、亩产2500公斤以上,油菜亩产200公斤以上,达全市最高亩产的,奖励3万元。粮食单产创温州市最高的,奖励5万元;创全省最高的,奖励7万元。3.对自建基地优质稻米产品获评温州“瓯越好味稻”金奖产品的生产主体,奖励1万元;获评“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奖励5万元。(就高奖励原则,不重复奖励)

资格定补类

市农业农村局

7

其他粮油生产补贴

1.种粮大户种粮贷款贴息政策。种粮大户贷款用于粮食生产,按实际贷款额度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予以贷款贴息,贷款额原则上按照种粮面积计算最高限额每亩1000元。2.早稻机插秧预备秧补贴。对落实早稻机插秧预备秧苗的生产主体,销毁秧苗按5元/盘予以补助。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印发

乐农〔2024〕177号关于做好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乐农〔2024〕177号关于做好2024年规模种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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