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6/2024-259713 |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大荆镇 |
生成日期 | 2024-09-09 09 : 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称 | 大荆镇 |
机构地址 | 乐清市大荆镇北门路25号 | 联系方式 | 0577-62221102 |
责任人 | 倪栋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机构职能 | |||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决定、命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研究并制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2、 组织制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社区等城市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3、 负责全镇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新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 负责辖区城乡统筹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集聚,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强扶贫开发和公共服务。 5、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增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6、 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交通、宗教、规划、土地、公安、司法、人口计生、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各项行政工作。 7、 负责配合协助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部门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 8、 负责辖区绩效考核,新社会组织的管理。 9、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