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2024年度运营考核结果公示及资金下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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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运营合作协议》(简称《运营合作协议》)及《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4年8月23日,市经信局组织财政、科技、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对基地运营机构进行2024年度评价(评价期间: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经现场勘查、听取汇报、台账审核和现场评分等方式,运营机构已基本完成《运营合作协议》考核内容的总体目标任务,考核得分为87.62分,年度考核为合格。根据《运营合作协议》,拟下达基地2024年度日常运营经费89.25万元及运营考核经费29.7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经信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市经信局产业人才科 联系电话:61359913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