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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5-26638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5〕5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实施细则》(乐经信〔2023〕57号)、《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提升若干政策(试行)》(乐政办发〔2022〕60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现对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合计265.72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明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明细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改造建筑面积

按总量控制

补助金额(万元)

1

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

12642.21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1060.69平方米

47.37

2

乐清市正达电力模块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

6062.35平方米

38.18

3

浙江天超电器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

4925.69平方米

49.25

4

浙江信荣电子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

9010.79平方米

90.10

5

金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

4082.53平方米

40.82

合计

265.72

乐经信〔2025〕5号关于下达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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