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翔金路138号翔金苑1幢1702室的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翔金路138号翔金苑1幢1702室, 证号为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浙江省建发房地产公司
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