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洪远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高岙村的《2-1995-56-3816/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9139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高洪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高岙村, 证号为2-1995-56-3816/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913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洪远
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