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地方储备粮第三中心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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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地方储备粮第三中心库建设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2024年8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乐清市地方储备粮第三中心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因该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2025年1月23日,我局根据乐清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印发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根据乐清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8号及我局会议纪要〔2025〕7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保障县域粮食安全的要求,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是粮食生产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安全和应急管理政策、乡村振兴政策。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地方储备粮第三中心库建设工程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位于乐清市南岳镇里岙村,拟建成小麦计总仓容约10.7万吨(稻谷计总仓容约7.9万吨)的浅圆仓、立筒仓和散装平房仓及其配套设施,以及日加工300吨的大米加工厂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66458平方米(温州2000坐标),总建筑面积42982平方米。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3234.55万元,其中工程费42484.49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