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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5-265771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 01- 03 10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报告〉的函》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批稿)》和《关于〈乐清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情况说明》,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岸段海岸周边区域有废弃沙场、建筑垃圾和碎石,无植被覆盖,海岸现状脏乱差,且潮汐作用使海岸线滩涂出现堆积现象,海岸线受到侵害。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大荆镇蒲湾村,修复海岸线长0.62公里。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岸线修复方案。

五、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3个月。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概算投资114.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0.7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84万元,独立费用6.93万元,预备费1.78万元,征地补偿费53.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工作。

八、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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