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鸿玮坐落于乐清市乐成街道横河北路67号的《1-2004-1-1285/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8530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包鸿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乐成街道横河北路67号, 证号为1-2004-1-1285/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853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鸿玮
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