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度动物无害化代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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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动物疫病预防性扑杀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乐财农[2020]235号)文件精神,乐清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因原有设施设备需更新的实际情况,在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调配后,由龙湾区无害化处理中心(温州三汇畜牧养殖合作社城东分社)代为无害化处理,现将2022-2023年度动物无害化代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方案予以公示(具体补助方案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月15日。 联系电话: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0577-62562609,机关纪委 0577-61880766;财政局农财科 0577-61568237。 附件:2022-2023年龙湾区无害化处理中心(温州三汇畜牧养殖合作社城东分社)代为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 2022-2023年龙湾区无害化处理中心(温州三汇畜牧养殖合作社城东分社)代为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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