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翁垟中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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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翁垟中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乐公函〔2024〕189号)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4〕67号文件批复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翁垟中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翁垟中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4〕27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项目选址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乐清市轨道交S2线翁垟站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22-03-04-02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3823平方米(温州2000坐标)。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一幢四层综合楼和一幢一层的服务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设备、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室外工程等。 三、总平面图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设计总平面图布置。 建筑单体 综合楼:共四层,一层层高为4.5米,二至四层层高为3.8米。一层西侧为餐饮区,东侧为办案区,中间为业务门厅;二层为大视频会议室及备勤室;三层为业务用房,四层为备勤室。 服务用房:共一层,设置接处警大厅、谈话室、纠纷调解室、装备室和休息室等。 3、交通组织:出入口设置在南侧。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建筑面积2102.3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面积1802.70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299.64平方米。新建建筑占地面积759.21平方米,绿地面积955.8平方米,机动车车位26个,非机动车车位40个。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为1843.9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94.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3.26万元,预备费36.1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