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清市新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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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新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何登祥与你公司的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温乐工决(2024)0298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选择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或其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经办人:陈祖芳 联系电话:0577-61880278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B2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