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彩菊、林茂建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田垅村的《地号25-15-26》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彩菊、林茂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田垅村, 证号为地号25-15-26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彩菊、林茂建
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