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庆朋坐落于乐清市芙蓉镇筋竹村的《2-1996-21-2193》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孔庆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芙蓉镇筋竹村, 证号为2-1996-21-2193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孔庆朋
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