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永良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象北村的《乐政集用(2015)第002563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1003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关于郑永良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象北村的《乐政集用(2015)第002563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1003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5- 01- 09 15 :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郑永良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象北村的《乐政集用(2015)第002563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1003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永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象北村, 证号为乐政集用(2015)第002563号/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2110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永良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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