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虹南净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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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虹南净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4〕52号文件批复乐清市虹南净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并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组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修改后,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工程概算进行了审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报批稿),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4〕32号会议审查情况,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疏港公路北侧、沈海高速南侧、虹卫水闸西侧生态廊道范围内,用地面积为60429m³(国家2000坐标)、60416m³(温州2000坐标)。本期建设规模为8万m³/d,污水处理厂厂前区、进水泵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以及尾水排放管等土建设施按照远期16万m³/d一次建成。新建总建筑面积36230m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643m³,地下建筑面积3587m³,建筑物占地面积29667m³。 二、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工程出水水质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指标,其他指标按一级A标准执行。 地下箱体部分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其余建(构)筑物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文本采用的“半地埋—构筑物非完全半地下式双层加盖”建设方案和“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五段Bardenph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污水处理主体工艺。 四、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 五、项目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1578.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68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59.69万元,预备费2634.22万元,(详见附表)。资金筹措方式: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做好与周边在建工程的衔接,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环保等部门及时对接沟通,完善相关审批程序,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