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市政道路工程-乐中路延伸(含租赁住房东、南侧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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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市政道路工程-乐中路延伸(含租赁住房东、南侧路)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31号文件批复乐清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为其子项目。我局已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2〕120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市政道路工程-乐中路延伸(含租赁住房东、南侧路) 二、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 本项目起点为学子路与乐清中学东侧园区大道交叉口,终点为规划一路与规划五路交叉口,总长约683.20m,占地面积20.82亩,共分三段,其中规划一路段,起点为规划一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终点为规划一路与规划五路交叉口,长287.22m,红线宽度20m;规划三路段,起点为学子路与乐清中学东侧园区大道交叉口,终点为规划三路规划四路交叉口,道路全长196.94m,红线宽度30m(本次实施宽度24m);规划四路段,起点为规划三路规划四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规划一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长199.04m,红线宽度12m。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面、路基、交安、给排水、照明、景观绿化等。 三、工程技术标准 本工程三段的工程技术标准如下:规划一路段,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规划三路段,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规划四路段,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 四、横断面设计 原则上同意设计文本提出的方案,道路横断面设计分别为: 规划一路:3.5m人行道+3.0m非机动车道+2×3.5m行车道+3.0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20m。 规划三路:2.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4.0m行车道+2.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24m 规划四路:1.5m人行道+2×4.5m行车道+1.5m人行道=12m 五、路基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路基方案。 六、路面设计 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类型。 规划三路(次干路)一般路段行车道: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15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 规划三路(次干路)非机动车车道: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15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 规划四路及规划一路(支路)一般路段行车道: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20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 人行道:C40仿花岗岩透水砖+3cmM10水泥砂浆+15cmC25混凝土基层 七、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根据现状交通的流量和预测的交通流量,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规划三路与学子路交叉口预留信号灯进行控制,采用管线预埋的方式。 八、项目工期 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10个月。 九、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837.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1.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14.30万元,预备费72.55万元(详见附表)。资金筹措方式: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十、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一、其他 1.结合工程实际,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工程造价,完善细化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 2.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交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