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乐教学〔2024〕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美育成果展示比赛,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比赛
项目设置:
(一)声乐:分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合唱(含小合唱、班级合唱)两类。
(二)舞蹈:分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类。
(三)器乐:分独奏(3人以内)和合奏(含室内乐合奏)两类。
(四)朗诵:群诵(4-8人)。
(五)戏剧
(一)声乐
1.参赛要求
(1)独唱,重唱(1-3人),教师伴奏一律使用钢琴(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学生伴奏或自弹自唱可自行选择乐器,伴奏人员为1-2人(必须本校在编在籍师生),无扩音设备,演唱1首歌曲,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小合唱或者表演唱:不超过15人(含伴奏),演唱1首歌曲,不设指挥,不得伴舞,一律钢琴伴奏(表演唱除外),无扩音设备,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合唱:合唱队员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伴奏、指挥必须为本校在编在籍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2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如有外国作品,需提交中文翻译电子稿,注重作品思想性。
(4)班级合唱,演唱1首作品,时间分钟内。参加学生必须5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为本校在岗在籍师生,参赛作品要求取材于中小学音乐教材。
注:今年在合唱(小合唱、班级合唱)比赛中,增加团队素养展示评选环节,素养展示包含和声模唱(1升1降之内)、抽取参赛作品任一段落起调演唱。
(二)舞蹈
1.参赛要求
(1)群舞:人数4至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演出不超过5分钟。
(3)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校园生活,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4)鼓励本校师生(在编在籍)原创参赛作品(其中群舞类也可以改编参赛作品方式),原创(改编)作品需提供创作说明并出具学校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5)舞蹈比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器乐
1.参赛要求
(1)合奏:小合奏人数为4—12人,演奏一首曲目,不设指挥,3种乐器以上,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管弦乐合奏人数为16—65人,指挥1人(指挥须是本校在职在岗老师或者在籍学生),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2)独奏:人数不超过3人,不设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将根据报名人数,在原有组别的基础上,再分民族乐器组和西洋乐器组。
(3)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等。
(4)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5)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四)朗诵
1.参赛要求
朗诵节目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稿。
(五)戏剧
1.参赛要求
(1)人数4至12人(含伴奏),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形式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3)鼓励本校师生(在编在籍)原创参赛作品,原创(改编)作品需提供创作说明并出具学校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4)温州市级比赛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LED背景,参赛选手如需使用,则提供常见可播放的音、视频格式文件、PowerPoint格式文件)、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5)道具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长度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
(六)报送说明
1.比赛各学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校每项目每组别限报1支队伍(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可增报1个名额,逾期不予补报)。各公民办小学、初中需先上报《附件3三独项目比赛汇总表》、《附件4集体性比赛汇总表》、《附件5集体性比赛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稿word及盖校章PDF至所在学区,先由各学区选拔后汇总报至市教育局学生科。市属学校、公民办高中直接将(附件3、4、5)电子稿word及盖校章PDF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邮箱:yishu2024666@126.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2.戏剧项目采用U盘形式报送。需上报《附件4集体性比赛汇总表》、《附件5集体性比赛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稿word及盖校章PDF,文件以“学校+节目名称”命名。视频内容必须是2025年录制,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资格。视频节目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3.表演类各项目各学区和市属学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七)比赛时间及地点
1.独唱、重唱比赛时间:2025年4月12日(周六),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二楼报告厅;
2.朗诵比赛时间:2025年4月12日(周六),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三楼室内体育馆;
3.民族乐器(独奏、合奏)比赛时间:2025年4月12日(周六),比赛地点:乐清市建设路小学(清和校区)报告厅;
4.西洋乐器(独奏、合奏)比赛时间:2025年4月12日(周六),比赛地点: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报告厅;
2.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比赛时间:2025年4月19日(周六),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三楼室内体育馆;
6.合唱(含班级合唱)比赛时间:2025年4月19日(周六),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二楼报告厅;
7.群舞比赛时间:2025年4月20日(周日),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三楼室内体育馆。
二、美育成果展示
此项目坚持普及性、群体性原则,将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通过体现校本化、生本化、多元化的形式予以展示。
(一)班级综合才艺展示
1.作品要求
班级综合才艺展示分为班级合唱、班级合奏:参赛作品必须选自人音版中小学音乐教材(中职学校可选自高教版中职艺术·音乐鉴赏与实践)。班级综合才艺展示类项目参赛学生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以上规定如不符合,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比赛资格或获奖名次降档处理;
(1)班级合唱:演唱1首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班级合奏:演奏1首作品,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注:班级合唱为现场赛,今年增加团队素养展示评选环节,素养展示项目包含和声模唱(无升降记号)、抽取参赛作品任一段落起调演唱。
2.报送说明
(1)班级合唱与合唱统一报名,为现场赛。班级合奏采用U盘形式报送,需上报《附件4集体性比赛汇总表》、《附件5集体性比赛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稿及盖校章PDF,文件以“学校+作品形式+节目名称”命名。视频内容必须是2025年录制,使用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评选资格。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师姓名。
(2)班级合奏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1日。报送地点: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每校每组别限报一个作品,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二)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
1.作品要求
(1)采用视频评选+现场进行展示解说,现场解说主要围绕视频的内容展开,视频内容应由学生日常美术作业、校级艺术节优秀学生作品等元素组成,作品需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生本文化,营造环境育人,以美化人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
设计类型如下:
①室内设计类:如:学习空间、廊道、展陈空间、功能室、活动场馆空间等;
②景观设计类:如:校园小景观、室外展示区等;
③艺术装置类:如:空间再造装置、作品展示装置、特色资源植入装置。
(2)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参评对象为各中小学校由校领导牵头,本校艺术教师负责设计创作的作品。
2.报送说明
(1)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采用U盘形式报送,U盘内建文件夹以学校全称、作者姓名为文件名命名。文件夹内含设计项目的实景介绍拍摄、现场实景图片、《附件6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送表及汇总表》电子稿及盖校章PDF。视频介绍需含有片头(项目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视频格式为MP4、画面大小为1920*1080,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以拍摄项目实景并结合项目解说为主。参赛项目实景照片提供各角度高清照片5张,图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M/张,必须注明学校及项目名称,现场解说在评委审核视频的基础上进行,组委会将通知入围作品参与现场解说,解说时间10分钟。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须由校长签名和学校盖章后方予以认可。
(2)各中小学于4月2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每校每组别限报一个作品,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三、微电影创作类
(一)本次微电影创作大赛分设校园生活类、社会民生类两个主题。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童趣和青春气息,能够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时代的思想情怀。作品题材不限,各类联欢晚会、运动会等全程摄录,MTV、新闻播报、朗诵和由照片做成的电子杂志等视频均视为无效作品。
(二)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有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制作、拍摄、剪辑。小学阶段参赛作品可由教师协助拍摄、剪辑,初、高中参赛作品由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独立完成。
(三)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15人,指导师最多3人。为营造公平的大赛环境,社会影视相关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剧本撰写、摄影摄像、后期剪辑、特效处理等,一旦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片中涉及的成人角色可由教师或家长饰演,并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成人),成人演职人员不参与评比。
(四)参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赛资格,由参赛单位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再次剪辑并在网络、电视台、校园院线等媒体平台展映的授权,并有权将参赛作品报送相关电影节参展参赛。
(五)相关具体报名参赛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2025年微电影大赛参赛页面。
附件:
1.比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比赛名额分配表.doc
2.比赛规程附件2:比赛规程.doc
3.三独项目比赛汇总表附件3:三独项目比赛汇总表(独唱、独舞、独奏).xlsx
4.集体性比赛汇总表附件4:集体性比赛汇总表(合唱(班级合唱)、合奏(班级合奏)、群舞、朗诵、戏剧).xlsx
5.集体性比赛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5:集体性比赛人员信息采集表(合唱(班级合唱)、合奏(班级合奏)、群舞、朗诵、戏剧、班级综合才艺).xlsx
6.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送表及汇总表附件6: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送表.docx
7.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