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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5-267697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 02- 05 09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5〕8号文件批复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局于2024年11月7日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等相关报批材料和我局会议纪要〔2024〕34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乐清市胜利塘北片围垦区。

项目规模:处理存量生活垃圾81.51万m³,其中蛎灰窑简易填埋场61.41万m³,第一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20.10万m³。项目总用地面积142767㎡。

建设内容:存量生活垃圾的开挖、筛分、转运及处置。

三、技术标准

填埋场回填土环境质量按照回填区域建设用地规划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要求。渗沥液场内处理出水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外运处理出水水质符合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环评规定。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排气筒尾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气筒高度为15m的排放值。

四、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8540.24万元,其中工程费23915.82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其他

1、请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加强和资规、住建、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接,办理有关报建审批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5〕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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